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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人事科

1.负责拟订学校人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督促执行;

2.参与学校非领导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工作;

3.参与对违约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依法诉讼等工作;

4.负责执行各类人员的编制核定方案工作;

5.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;

6.负责办理教职工进入、调出、离职等手续;

7.负责年度进人计划的拟订工作;

8.负责教职工出生日期、参加工作时间及学历的审查、认定工作;

9.负责办理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审核、备案手续;

10.负责教职工有关评先评优和违纪处理工作;

11.负责教职工岗位、职级调整信息更新及报批工作;

12.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;

13.负责办理教授延退申报、审批手续;

14.负责办理人员返聘审批手续;

15.负责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各类人事报表的填报工作;

16.负责钢印的使用与管理工作

17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劳资科

1.负责教职工工资信息维护工作;

2.负责教职工工资和绩效的定级、调整、报批与核发等工作;

3.负责学校计划内临时工聘用人员工资的核批和管理工作;

4.负责科研奖励津贴、研究生导师津贴、博士津贴等核发工作;

5.负责教职工进修(访学)、探亲等补助性费用的核发工作;

6.负责离休人员医护费报销、保健津贴和特殊困难补助的核发工作;

7.负责办理教职工考勤、请假、休假、销假的审批手续;

8.负责全校教职工各项福利费计发等工作;

9.负责各单位加班费审核工作;

10.负责办理各类法定保险的申报、调整、缴纳等相关手续;

11.负责丧葬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的计发工作;

12.负责教职工因工伤残(亡)的核查工作;

13.负责全校教职工退休待遇的报批工作;

14.负责全校人员劳动工资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;

15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师资科

1.负责拟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规章制度;

2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实施、监督、改进和管理工作;

3.负责拟订博士后工作站建设、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;

4.负责博士(后)招收、入站和出站考核及协议工资发放申报工作;

5.参与博士后流动站申报工作;

6.负责组织开展博士后有关学术活动;

7.负责组织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;

8.负责督促落实年度博士招聘计划;

9.参与博士学历以下人员公选招聘工作;

10.负责学院(部)师资队伍建设综合考核工作;

11.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
12.参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;

13.负责校外相关人才项目、评审专家的推报工作

14.负责师资信息的维护、管理工作;

15.负责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报告草拟工作;

16.参与制订职称评聘制度;

17.负责落实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;

1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教师发展中心

1.负责拟订年度教师能力提升发展计划;

2.负责组织落实年度教师能力提升发展计划的具体工作;

3.参与制订有关教师能力提升发展的规章制度;

4.负责拟订年度教师进修(访学)计划,并抓好督促实施;

5.负责办理教师进修(访学)审批、签约等相关手续;

6.负责访学教师回校考核工作;

7.负责进修(访学)教师资助费用报支的审核工作;

8.负责校内相关人才资助项目的立项、考核与经费报支审核工作;

9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五、职保科

1.负责人事代理人员考核、聘用工作;

2.负责拟订教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方案,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;

3.负责全国统考专业职业资格认证的培训、鉴定工作;

4.负责社会通用工种的培训、鉴定工作;

5.负责工勤人员申请技术等级晋升考试资格审查工作;

6.负责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申领工作;

7.负责教职工社保关系转移的申报工作;

8.负责教职工社保信息变更情况的入库报送工作;

9.负责全处办公设施、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、登记和发放等工作

10.负责来宾接待服务工作;

11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师德建设科

1.负责拟订师德师风建设的规章制度;

2.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;

3.负责开展师德师风先进评选及典型宣传活动;

4.参与师德失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工作;

5.负责草拟处党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,协助书记抓好支部建设;

6.负责按年度做好处内文件、资料的整理、编印工作;

7.负责人事处网站建设以及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;

8.负责处电子公文运行、流转及相关文件、文档归档留存等工作;

9.负责上级或校内其他单位来文的接收、传递、督办、回复工作;

10.负责收集、汇总处各科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,拟订处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;

11.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、登记和管理工作;

12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七、校档案馆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,使档案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、现代化、科学化;

2.负责拟订学校档案规章制度及工作年度计划,并负责贯彻落实;

3.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的征集、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统计、鉴定和销毁工作,指导并检查各类档案形成部门兼职档案员的立案归档工作;

4.编制检索工具、编研、出版档案史料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为学校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;

5.做好档案查借阅、转递、利用统计和咨询等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;

6.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组织档案业务交流活动;

7.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,提高全校师生的档案意识;

8.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,负责档案数据的安全与维护;

9.做好档案保密工作,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,按规定做好库房的“八防”工作;

10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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