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拟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规章制度;
2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实施、监督、改进和管理工作;
3.负责拟订博士后工作站建设、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;
4.负责博士(后)招收、入站和出站考核及协议工资发放申报工作;
5.参与博士后流动站申报工作;
6.负责组织开展博士后有关学术活动;
7.负责组织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;
8.负责督促落实年度博士招聘计划;
9.参与博士学历以下人员公选招聘工作;
10.负责学院(部)师资队伍建设综合考核工作;
11.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12.参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;
13.负责校外相关人才项目、评审专家的推报工作;
14.负责师资信息的维护、管理工作;
15.负责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报告草拟工作;
16.参与制订职称评聘制度;
17.负责落实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;
1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