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资科职能
1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管理、校内各单位工资总额的核算以及校内津贴、午餐费的审核、汇总等工作;
2、负责各类人员的起薪、停薪、调离等工资关系的转移工作;负责教职工因职称(务)变动,工资的上报审批及兑现工作;
3、负责教职工福利费审核、使用与管理工作;
4、负责见习期、初期和学徒期人员试用期满后确定工资级别工作;
5、负责全校固定工人(含合同制工人)的调配、接收工作以及招工和复转军人接受与安置工作;
6、负责全校工人业务培训、考工培训、考试晋级的组织及管理工作,做好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等工作;
7、负责学校计划内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工作;
8、负责遗属生活补贴的标准认定、调整、发放等工作;
9、负责教职工因工伤残(亡)的核查工作;
10、负责全校教职工退休待遇的审批工作;
11、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、请假、休假、销假等工作;
12、负责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和生病住院护理费报销的核定工作;
13、负责全校劳动工资的月、季、年统计报表工作;
14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