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》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现已参加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时间
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。
二、待遇享受
教职工自参加生育、工伤保险后享受的保险待遇,按照《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》和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
人 事 处
2014年5月14日
安徽理工大学人事处 地址: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邮编:232001 电子邮箱:rsc@aus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