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科职责
1、参与制定全校人员编制方案及教职工聘任的有关具体工作;
2、负责编制人事调配计划,办理人员调入、调出、毕业生接收录用手续;
3、负责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和监督执行;
4、负责教职工出生日期、参加工作时间及学历的审查、认定工作;
5、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的审查、办理手续以及出国期限、保留公职等事项的管理工作;
6、负责对违约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依法诉讼等工作;
7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奖惩工作;
8、负责全校教职工(学)年度考核工作;
9、负责见习期、初期人员转正定职工作;
10、负责全校管理队伍新进毕业生的考核、签订接收协议等工作;
11、负责教职工自动离职、辞聘、解聘的处理及办理手续;
12、负责对借调、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与清理;
13、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;
14、负责对返聘人员的管理;
15、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干部统计等年报工作;
16、负责教职工工作证、退休证和校徽的发放及补发工作;
17、负责全校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
18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